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学院(部)、单位:
浙江外国语学院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所属港澳研究中心已于2020年6月正式成立,根据学校设立港澳研究中心的宗旨,中心未来的科研发展战略将是致力于成为港澳研究领域具有专业优势和重要影响的“人才库”和“思想库”,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和智力咨询等诸多方面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基于以上建设与发展目标,港澳研究中心设立年度科研项目,并公开招标。现将2021年课题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课题指南
1、国安法和选举制度的完善对香港的影响研究
2、香港与大陆经贸合作研究
3、浙港两地文化交流研究
4、社会转型时期香港教育研究
5、在浙港商研究
二、课题类型与资助额度
项目代码 |
项目级别 |
项目数量 |
资助经费(万/项) |
建设周期 |
ZD2021 |
重点项目 |
3 |
2 |
2年 |
YB2021 |
一般项目 |
4 |
1 |
1年 |
三、课题要求
1、请在上述课题指南研究范围内自拟题目申报项目;
2、结项要求:研究中心自设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项目申请人应根据申报的项目类别选择一种成果类型作为项目结项的方式:
重点项目
港澳研究中心2021年设重点项目3项,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重点项目在结项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及1篇一般期刊论文
(2)发表2篇一般期刊论文及1篇获厅级及以上批示或采用的资政报告或专报
(3)出版专著一部
(4)出版20万字以上的译著一部
(5)发表1篇一般期刊论文并获得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一般项目
港澳研究中心2021年设一般项目4项,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实施周期1年。一般项目在结项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
(2)发表2篇一般期刊论文
(3)发表一篇一般期刊论文及一篇获厅级及以上批示或采用的资政报告和专报。
(4)发表1篇一般期刊论文及获得1项厅级项目
(5)获得1项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各个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以“浙江外国语学院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名义发表。
四、申报条件
1、本次课题公开招标,校内人员均可参加竞标,鼓励开展合作研究。
2、重点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要求有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3、每个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五、申报方法
1、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项目申请表》,按有关要求填报。
2、本次课题评审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港澳研究中心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3、申报材料:
(1)申请书一式3份,统一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报送至港澳研究中心。
(2) 《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2823849@qq.com。 word文件无需压缩,文件名称为:“申请人姓名(2021项目类别)”,例如“张三(2021重点)”。
六、申报截止日期及申报地点
受理申报材料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0日,申报者应保证在此之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弘文馆112室,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韩露盈
联系电话:88213101(办公室) 13067801567
浙江外国语学院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
2021年5月8日
附件:浙江外国语学院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项目申请表